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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夜已过去,黎明也已过去。
一道金光破云直照下来,万物在这片阳光中朝气蓬勃。可是丁楚的脸色却并不好看,他两眼惺忪,似乎还未睡醒。谁都看得出,他昨夜一定又是喝得烂醉。不过,这里有一个人的脸色却比他更难看——死人的脸当然不会比活人好看。
这个小镇本就在谷外不远处,平日虽不热闹,大家却也过得逍遥自在,相安无事。但现在一夜之间就出了两条人命,丁楚就算没有喝酒,脸色也不会好看到哪里去。没有什么比在这神秘的“杀手庄园”附近出现人命,更为令人不安的事了。
小酒馆仍和昨晚一样,只是碎了一张桌子,多了一具尸体。丁楚和另一名落霞谷的人就在这具尸体旁,门外还围了几个胆大好事的村民,指指点点,交头低语。
丁楚冷冷地道:“这人是谁?”
“他并非一个普通的酒店老板。”
答话这人叫朱慈,是一名仵作,虽然已是迟暮之年,却仍满面红光,精神矍铄,容颜中总是透着一种不服老的神态。
“这双手,就不该是一个酒店老板的手。”他的声音也充满了活力:“据老夫观察,此人必定练过铁砂掌、金刚拳一类的武功。他手指粗壮有力,手掌厚茧叠叠,可是却很平整,反而拳骨处异于常人,且凹凸不平,那就绝不是练的铁砂掌。少林拳法讲究的是以内力催动,并非一定要在肢体上下狠功夫,但他这对拳头却像是经过了千锤百炼,日夜都在铁器上锻打一般。我若猜得不错,此人应当是多年前威吓武林的“神风铁拳”何氏兄弟之一,只是没有想到……”
丁楚打断了他的话,道:“我的意思是,杀他的这人是谁。”
朱慈愣了一下,道:“这老夫还未曾看出来,死人虽然也会说话,但这位死者兄弟说的话却也太多了些,以致我不知他哪句才是真话。”
丁楚道:“他身上的伤口太多,所以你不知道,究竟哪一处才是凶手真正的意图?”
朱慈叹道:“他全身上下共有五十六处创口,手腕两处的经脉全被挑断,对方显然是以此法先废了他那对可怕的铁拳,再残忍地将他置于死地。”
丁楚道:“不是五十六处,你还漏了一处。”
朱慈怔道:“哪一处?”
丁楚伸手一指,道:“难道他脑袋被砍掉了这一处不算?”
朱慈看着那空洞洞但却一片血红的腔颅,摇了摇头,道:“也不知凶手将他的头弄去了哪里,莫非是不愿让人知道被害者的真实身份,才将他的头砍了去?”
丁楚道:“可你仅凭一双拳头就已猜出了他是谁。”
朱慈恍然觉悟,道:“你是说致命伤在咽喉?”
丁楚道:“我若猜得不错,必定是一剑封喉。”
朱慈道:“他身上这几十处创口,只不过是凶手故布的疑云,将他的头割去,其实是为了隐藏出手致命的一击。”
丁楚点点头,道:“你看他手腕处的伤口有什么特别?”
朱慈道:“创口既窄又短,长仅一寸,其他部位长短不同,却都超过五寸以上,且伤口较深。”
丁楚道:“所以只有手腕和喉颈处的伤口,才是真正在交手时留下的,这铁拳兄弟死的并没有看起来那么痛苦。”
朱慈道:“根据创口的程度,可以看出,对方出手的速度极快。先断他经脉,再一击毙命,这简直令人难以相信。何氏兄弟出拳的速度快疾如风,而且这对拳头就如同他们的生命,即使身上挨了刀子,也不可能轻易被人废去拳头,但这凶手却能抢到先机。”
丁楚道:“所以杀人者必定是个使剑的一流高手。”
朱慈道:“绝对是高手中的高手。”
丁楚道:“他杀人的武器是什么?”
朱慈用手又比划了一下,道:“必定是把短刃,宽不会超过七分。”
丁楚道:“你有把握?”
朱慈道:“有。”
丁楚道:“当世高手中,用这种短刃,出手又有如此之快的,有几人?”
一寸短,一寸险,兵刃越短就越是难练。而这个“险”字也是把双刃剑,搏斗时,既对敌凶险,又对己危险。所以江湖中使这种短刃的人本就不多,能算得上高手的更是少之又少。
朱慈忽然笑道:“据老夫所知,曾经江湖中,有一人将这种短刃练到了炉火纯青,登峰造极的地步,杀人如同儿戏,不过此人自从投效朝廷后不久,就已死在了一场恶战中。而当今的高手中,恐怕也只有一人了,这人使的短剑,一尺三寸长,宽仅七分。”
丁楚道:“这人是谁?”
朱慈道:“是你的朋友。”
丁楚道:“我的朋友?”
朱慈道:“你的朋友好像并不多。”
丁楚道:“只有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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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的阳光最艳丽,就像是汲取了四季的精华,无论光泽还是温度,都是最宜人的。也像是经过了漫长沉淀的老酒,年数越久,越是好喝。难怪有人说,黄昏恋才是最美的。
还不到黄昏,大路上遍地落叶,金色的天,金色的地。
路上很静,一片枫叶落在燕承雪的头上,但他却丝毫未觉,仍聚精会神地在赶路。他对脚下所走的每一步路都十分仔细,对经过身旁的每一处景物都看得非常认真,因为他知道,这一切很快都将消失,连同他的生命一起消失,永不会再来。他每走一步,就离死亡更近,也离这一切越远。所以,他要好好享受眼前的这一切。
或许他可以选择不走,可是,难道有哪个人因为害怕死亡,而停下脚步,死亡就能够不找上他吗?即使你不愿走,命运也不会放过你,人生来就被时间束缚住了,被许许多多无可奈何的事情给束缚住了,既然如此,何不走得坦荡些!
何况,这条路是他心甘情愿,也是他不得不走的。
他的步伐坚定沉稳,地上的落叶在他脚下,不断发出清脆的“沙沙”声。空旷的大路上,这声音远远听来却似迎风破空的刀声。
“无论多锋利的刀,只有划空时才会发出这种声音,一种令人绝望的声音。所以我的刀无论是锐是钝,只要还在手中,就绝不允许它劈空。杀手的刀绝不能犯错,否则就只有一种下场,死!”
他忽又想起了薛武,想起了他说过的话,不知他是否也曾走过这段路,像这样一段金色的大道?
“他当然走过,而且走得一定比我更坦荡、更豪气!”
你的朋友若是不在了,无论他是因何而逝,只要你还能为他生前的所做所为感到骄傲,你和你的朋友就是幸运的。你若是有这样的朋友,你若是能这样对待朋友,你也就不枉此生了。
燕承雪心中是愉快的,但他紧锁的眉头却并没完全放松,因为他仍有心事。他并不害怕杀人,杀人本就是他的使命,他并不是刽子手,他是执行正义的信徒,可是……
他没有继续想下去。身后忽然响起一阵急骤的铁蹄声,他听得出这是一群矫健有力的好马。铁蹄如飞,后面还紧跟着车磷马嘶。拉车的通常都不会是太好的马,可是这辆马车不同,他不用看也听得出来。
“你的耳朵,就像是猎狗的鼻子一样灵敏。”这句话也是他的朋友对他说的,这人是丁楚。
这时他已不用再听,因为他已看到。
两匹毛皮光亮,健壮结实,四肢修长的骏马,拉着一辆车从他身旁飞驰而过。前面一行的共有七匹马,七个人,身上皆佩戴刀剑。马车里不知还坐了几人,这车厢大得出奇,足足坐得下六七个壮汉。车辕和车厢都漆成金色,车帘紧闭,阳光下金光闪闪,耀目夺人,看起来显得更是威武而沉重。赶车的是一个身壮如牛的大汉,少说也有两百来斤,但这两匹马却奔跑如飞燕,丝毫不显吃力。
这一行人瞬间就消失在扬起的尘土中,大路上又恢复了秋日的宁静,灰尘仍飘散在半空。燕承雪心中苦笑:这么好的两匹马,居然用来拉车,这主人若不是个疯子,就是个傻子!
越是富有的人,就越是不知道珍惜好的东西,因为在他们看来,这世上总能找到更好的。而且,在他们眼中,像燕承雪这种人,才该被称作傻子。
燕承雪有时的确像个傻子,他身上有钱,却宁愿走路;有客栈可住,却宁愿睡屋顶;有好酒不喝,却宁愿喝烈酒。屋顶有什么好?烈酒有什么好?
屋顶可以看到流星,瑰丽而又明亮的流星。烈酒可以激发他对生命的追求,对美的享受,可以忘掉生死无常。
他现在已走到一个小县城。
这县城虽小,却有一家至少名字听来气派的酒楼——荣华斋。
这酒楼并算不得气派,可门前却停着一辆奢豪的马车。金色的车厢,浮雕的龙纹,宽大而又耀眼,两匹骏马昂首立于车辕之前,神气高傲。赶车的大汉躺在草堆上歇息,又或许是在看守这两匹马。
燕承雪走进酒楼,厅堂很宽敞,但他才踏进门,一眼就看见了刚才那群驱马疾驰的人,坐在正中间。因为除他们外,这屋内再无其他客人。
这几人之中,高矮胖瘦皆有,可神态、服饰却十分打眼。燕承雪已看出,他们共八人,刚才骑马那七人劲装疾靴,清爽利落,很显然个个都是经验老道的江湖好手。还有一人衣裳楚楚,身着一件宝蓝色云锦衫,看起来是他们之中年纪最轻的一个。
骑马那七人燕承雪都已见过,这年轻人应当就是坐在车厢中那人了。没想到,那如此大的车厢中,却就只坐了他这一人。
有的人劳苦一世,也没坐过像那样的马车,而有的人天生就比别人占有得多,这世间本就如此。但你只要肯努力,就不会比别人差,因为原本已拥有的并不能让人感到更快乐,而你努力去拼搏所得到的,哪怕只是很少的一点,有时也会令你感到很大的欣慰和满足。
这酒楼除了宽敞一些之外,的确没任何地方可称得上气派,它陈设简陋,甚至横梁上的朱漆都已剥落。厅堂正首有一个小小的旧戏台,台上还有两个歌女正在吟唱。
燕承雪拣了处靠窗的座位坐下,这一次,他忽然想喝几口好酒了。
那几人虽然也在喝酒听曲,但神情却一点也不放松,有的自顾自大口喝着酒,有的拼命在吃肉。他们的吃相也很夸张,就似一群饥肠辘辘的饿狼,正在瓜分到手的美味。狼吃饱了不会停下来,它们会为了下一顿,继续去觅食。
人岂非也一样?他们这么急着赶路,又这么急着吃饱,不知是又要去哪?
那锦衣华服的年轻人却似乎并不饿,他摇晃着手中的酒杯,神态自若,悠悠然欣赏着台上歌女吟奏的曲子。若非他们都坐在同一桌,绝不会有人认为,这年轻人跟那七个人是一起的。
台上两个姑娘长得都十分清秀好看,身材窈窕纤细,一个闭目在弹着手中的琵琶,另一个眼睛大大,嘴唇厚且红润,声音宛转悠扬,正轻唱着:
烟雨蒙兮,花又开,
春风吹上小楼台。
我的家,如世外,
总有雨伞,等着你回来。
每当明月爬上来,
尽是故乡风采……
燕承雪本就很懂音律,此刻听着,心中不禁一阵酸楚,倒酒的手忽然停顿。
这首曲子的旋律本身很好听,可是词却写得有些伤感,何况那姑娘在唱着的时候,眼眶中似已有泪光在滚动。
音乐就是这样,当你开心的时候,听的是乐曲;而当你悲伤的时候,你便真正懂得了曲中所填的歌词。
歌女本就凄楚,又何苦再唱得如此悲凉!
没有根的浪子啊,浪迹天涯的儿女啊,你们的家呢?你们所爱的人呢?你们的朋友呢……
燕承雪忽然想起了他的朋友,想起了丁楚,他现在在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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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楚在走路,在走葱葱郁郁的绿野小道,他在回落霞谷的路上?
“这条道不是回去的路。”仵作朱慈问。
“并不是。”丁楚回答。
“我们要去哪?”
“去找凶手问问。”
“燕承雪走的也并不是这条路。”
“我知道他走的是哪条路。”
“那我们为什么来这里?”朱慈忽然停下脚步,看着丁楚,道:“我们现在应该回去了,燕承雪的任务并不是杀这两个人,但他却违背了曲先生的意思。”
丁楚却并不理会,也没回答,像是根本就没听见他在说什么:“那个漂亮女人的身上,也只有一个很窄的伤口。”
朱慈也知道丁楚的脾气,他叹了口气,道:“燕承雪的剑法,你应该比我更熟悉,这跟杀‘神风铁拳’何冲的手法,显然如出一辙。”
丁楚道:“而且那女人的身体是赤裸的。”
朱慈脸上的皱纹,竟像忽然绽放的花瓣,笑着道:“每个女人在床上的时候,岂非裸着都比较好看!”
丁楚道:“所以我只有一点想不通。“
朱慈道:“哪一点?”
丁楚道:“像这样一个身材诱人的女人,应该没有几个男人会讨厌?”
朱慈道:“我看简直连一个都不会有。”
丁楚道:“那她也应该不容易惹男人生气?”
朱慈道:“绝对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