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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接刘福顺的不是普通汽车,而是一辆奔驰轿车,刘福顺别说这么豪华的轿车了,平时就连轿车都很少做过。他不好意思让别人替自己开车门,想要自己开,谁知道拉了一下车门锁没有反应,他一下子局促不安,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刚才去接他的人并没有注意到他的局促,拉开了车后门,让刘福顺坐在了车后座上。从来没有享受过这么好待遇的刘福顺,一下子感到手足无措起来,他不知道手该放在哪里才好,也不知道腿是伸着呢还是蜷缩着,他身体僵硬地半倚靠在车的座椅上。车开动后,他一路上忐忑不安地不停地胡思乱想着,他实在想不出除了刘乾惹了事,还能有什么其他的事情,他一直在往坏处想着,难道是刘乾进城投了人家东西,或者是抢了人家东西,亦或是和人动手打了人家。

车开了一段不近的距离,进了闹市区里一个相对静谧的别墅区,最后,在一座非常气派的别墅面前停了下来。刘福顺下车后,被人带到了别墅里面,这别墅的豪华不说他以前见都没见过,就连想都是没有想过的,连做白日梦都不曾也不敢梦见过。先是豪车,现在又是豪宅,这半天不到的时间,刘福顺完全是一种刘姥姥第一次进了大观园的感觉,处处新鲜、处处惊奇。刘福顺被带到客厅后,看看如此气派高端的住宅,以及富丽堂皇的装饰,他下意识地看了看自己穿得衣服,衣服上面不仅有磨破的地方,还有许多地方留着各种污质,他一下子感到有点不好意思,局促不安地站着,没好意思坐在沙发上面,但他忍不住好奇地四处张望着,刚才在路上担心的事情一时被他抛在了脑后。

“林总,刘福顺我给您带过来了,现在正在客厅等您。”原来,想要见刘福顺的不是别人,正是鸿泰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老总林志国。把刘福顺接过来的人,向林志国汇报了情况,此时,林志国正在办公室里看着书,英国作家乔治.奥威尔的《动物农场》。“嗯,我知道,你先去忙吧。”林志国没有抬头,而是继续盯着手中的书看着。

刘福顺在客厅站了有十多分钟的时间,林志国才从办公里走了出来,刘福顺还在四处打量着,林志国定睛一看,刘福顺还带着工地上施工的安全帽,脖子上挂着一条略微发黑的用来擦汗的毛巾,毛巾原本是浅绿色的,现在颜色褪掉了之后,基本上已经看不出来了,刘福顺上身里面穿着一件蓝色内衣,由于穿得时间太久了,脖子处露出来的部分已经被磨破了,内衣外是一件土色的外套,外套的拉链坏了,他只好敞着怀,原来衣服上还有三个从上到下的纽扣,现在只剩下中间的那颗,因为是在工地上干活穿,所以,外套已经有很久没有洗过,除了许多大大小小被刮破蹭破的地方外,看上去还有些脏,刘福顺下身穿着一天灰黑色裤子,裤子后面的口袋不知道为什么被翻了出来,他脚上是那种非常廉价、几块钱一双的军绿色解放鞋。常年劳作加上工地上风吹日晒,刘福顺看上去比真实年龄老了许多,今天起床后胡子拉碴也没有过问,更显得苍老和沧桑了许多。

林志国穿着一套睡衣从自己的办公室走了出来,睡衣上的布条腰带没有系紧,松松垮垮地半耷拉着,他脚上穿着一双棉质拖鞋,拖鞋表面是一层棕色的动物皮。他走到客厅的时候没有说话,而是一屁股坐在了刘福顺对面的沙发上,然后,从桌子上的烟盒里掏出了一根烟,拿起烟盒旁的金色打火机点燃了烟,背靠着沙发抽了起来。刘福顺越发感到局促不安起来,他就像是做错事的学生等待着老师的批评与惩罚,又像是犯了罪的坏人,等待法官的最终判决与发落,可他与学生和犯人不同,他们最起码知道自己干了什么,而他完全不清楚到底发生过什么,也不知道接下来要发生什么,该如何面对,屋子里的空气不热,他手掌心和身上却都流出来了汗水,他拿起脖子上的毛巾,小心翼翼地擦了擦。虽说在工地上见过一次林志国,但是那次刘福顺并没有太在意,所以,印象并不是很深刻。

“你就是刘福顺?”林志国抽完一支烟,咳了几声后向刘福顺询问到,他用漫不经心的眼神打量了一下刘福顺,刚出来的时候,他看到刘福顺如此打扮,不禁眉头紧皱。刘福顺一直用眼神盯着林志国,林志国高傲而又漫不经心的眼神像烧红的铁块一样灼伤了他,这眼神仿佛一下子要看穿刘福顺的渺小与微不足道,刘福顺本能地低着头弯下了腰。“是是是......我是刘福顺,不知道你找我有什么事?是不是我们家刘乾在外面惹出什么事情了?”刘福顺谦卑地回答到,他一连说了好几个“是”,刘福顺的这种谦卑是小民见到达官贵人的一贯姿态。“你先坐吧!”林志国说着又点燃了一支烟。虽然林志国让刘福顺坐下,可刘福顺看着华丽的沙发,却不知道是坐还是不坐,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后,他才勉为其难地坐了下来,因为不知道这沙发的柔软度,刘福顺坐下去的时候,整个身体后仰,狼狈不堪地如同摔了一个跟头,等他调整好之后,感觉他不像是坐在沙发上,而是屁股稍微贴在了沙发上,如同只要遇到紧急情况,或者有人一声令下,他就可以拔腿就跑。林志国看着刘福顺狼狈的样子,不禁心里觉得又好气又好笑。

“刘坤是你儿子吧?”林志国弹了弹手上的烟灰,看都没看刘福顺就问到。听到儿子刘坤的名字,刘福顺还以为听错了,他一路上都在想是不是大儿子刘乾惹了什么事情,他本已经想好了应对的方法,无论人家提什么要求,都要先一个劲地给人家道歉,回去再想办法收拾刘乾,现在如同一个正在观看的津津有味的电视频道,一下子串台到了别的频道,又像是坐火车坐过了站,下了站台才发现不是目的地。“刘坤?他是我儿子,在学校念书,他怎么了?没惹什么事情吧?”刘福顺有点发闷和茫然。“他在学校谈了女朋友你知道吧?”林志国依旧不紧不慢地问着,如同监狱里审问犯人一样,慢慢折磨拷问着。“他虽然是我儿子,但是我平时忙着工地上的事,他平时忙于在学校里学习,我们很少有见面的机会,有的只是偶尔打个电话,至于在学校里的具体情况,我不是很清楚,谈没谈女朋友他也没有和我说过。”刘福顺原本忐忑的心情,这下子稍微缓和了一些,儿子谈恋爱又不是什么犯法的事,俗话说,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嘛。林志国没有说话,他把手中快要抽完的烟蒂放在烟灰缸里掐灭了。“保姆,给我端杯水来!”林志国一连抽了两根烟,觉得口干舌燥,向着屋子里面喊了一句,让保姆端茶水过来。保姆递过来茶水给林志国后,林志国示意给刘福顺也端上一杯。李志国端起茶杯泯了几口,刘福顺这从来到现在都没喝过一口水,再加上刚才紧张不安的情绪,更加觉得口渴难忍,拿起水杯咕咚咕咚几声喝了下去,就连泡着的茶叶都有一部分被他喝下了肚子,在他的意识里,男人喝水就应该这样,小口泯那是女人才做的事。

等保姆下去了,林志国才接着说到:“刘坤现在的女朋友是我的女儿林慕寒。”原来,林志国就是林慕寒的父亲,那天送林慕寒和郑宣朗上学的不是别人,正是林志国,他在车的观后镜里面看到郑宣朗走了之后,刘坤和林慕寒在了一起,他后来询问了郑宣朗,才知道林慕寒和刘坤谈恋爱的事情。林志国让人去了解了一下刘坤的家庭背景,知道刘家是根正苗红的穷三代之后,他觉得这事不妥,他就这么一个宝贝女儿,以后这么大的家业都要交在她手上,现在找了这么一个穷酸的书生,他觉得不靠谱。郑为民的儿子郑宣朗和林志国的女儿林慕寒年纪相仿,郑宣朗一直表现出很喜欢林慕寒,想要追求的姿态,但是,林慕寒似乎一直不太感冒,为此,林志国想要极力去撮合他们,这样才算门当户对、官商结合,如此,以后找郑为民办事要好办多了,毕竟肥水不流外人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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