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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不是太明白,用左手和用右手的差异在哪这种创面上的不同,有没有可能伪造呢”
不知为何,汪隼回忆起大学时孙国传教授给他们讲解过的两个美国的奇案,叫“完美犯罪”。
这名字听起来非常玄乎对不对
但案件本身真的对得起“完美犯罪”这个名字。
第一起案件是谋杀案。
如何将一起谋杀案变得天衣无缝
很简单,让它呈现出完美的自杀性状就可以啦
凶手是一个医生,杀了自己的同事,手法很简单,割喉,但他厉害之处在于割喉的手法和自杀一模一样。
当警察找到被杀的医生时,法医通过创口形成认定被害人是自杀的,后经调查,这个医生确实欠下了很大一笔赌债,有无力偿还选择自杀的可能性,于是这起案子就以自杀结案了。
而在多年后,因为其他案件入狱的医生把之前做过的事情一并交代了,这才让这起“完美犯罪”得到应有的结果。
第二起案件还是个谋杀案。
死者是一个枪支爱好者,收藏有三百多支枪,某一天他突然失踪,当他妻子找到他的时候,他已经死在了收藏室里,头部中弹。
勘察发现,收藏室的门锁没有被破坏,里面也没有打斗痕迹,也什么东西都没少,而杀死他的枪就在他边上,是藏枪中的一支,上面还有他的指纹。
根据射击角度、枪支距离,推断他是自杀,而后经过一番调查,还是没有任何收获,于是这起案子就被定性为自杀。
多年之后,.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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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m死者的儿子在酒后吐露自己当年在收藏室里开枪打死了自己的父亲,因为死者长期对母子两人
实施家庭暴力。
正因为凶手是死者的儿子,死者才会毫无防备地把凶手放进收藏室,还把自己亲自挑选的爱枪递给他,还让他以那种角度拿枪对着自己。
至此,这起凶杀案才脱下本就不属于它的伪装。
这就是两起“完美犯罪”。
如果不是因为凶手主动袒露,这两起案件的性质还是会被面上的自杀假象掩盖。
现场未必是现场,痕迹也未必是痕迹
快下课的时候,孙教授这样说了一句,然后这句话就成了汪隼他们的期末作业。
汪隼的质疑也不无道理,傅机则是无奈地回答:“这种区别我也说不清楚,你后面可以咨询一下苏法医,而她已经判断说这是两只手留下的,我们没有理由不相信这说法。”
当前的情况就是这样了,汪隼也确实做好了去找苏法医说明这一点的准备,但在这之前,他被傅机叫着去一个地方,找一个人。
“关于两只手用刀片的人,或许有办法找到线索”
汪隼:嗯
“真的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