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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个物理学家都知道,一杯水里所蕴含的能量可以毁灭世界,但是从一杯水到一堆氢弹这中间的过程显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力搞定的。、、 生命能量很特别,利用的方法也很多,比如我就可以让生命能量转化为别的能量来应用,虽然这样的运用方法实在是一种效率很低的利用方法,但是也是一种方法不是。
那个倒霉的迷路的指挥官身上的羊皮卷里记载的东西不算很多,而且绝大部分,都是讲的一种信仰,这东西很有意思,因为在这个世界,无论东部大陆还是西部大陆都没有什么信仰存在,就算海族对海王的尊敬,顶多也就是一种个人崇拜,远远跟信仰这个东西接不上边。 宗教的崇拜,往往源于对自然强大的威能的畏惧,因为无法解释这些自然现象,而产生了图腾崇拜,又或者因为繁衍和生存的不易,产生了生殖崇拜,这些都是一般情况下宗教的最原始的起源,至于说,这个世界为什么没有发展出宗教信仰,大概是因为魔法师的存在吧。 在我的感觉里,这个世界的魔法师就好像前世的科学家一样,他们对这些能量的理解和研究有一种朴素的唯物主义味道。 当然,这些魔法师并不如科学家那样热衷于普及教育,反而有点神神密密的,但是这神秘只是他们对自己的身份的骄傲,而并没有反应到他们的魔法研究上。
毫无疑问,这个大陆上的强者很多。 比人类强地种族也有很多,这些种族也具有神奇的力量,比如能在天空飞翔的羽族,又比如我们精灵,人类到并不崇拜我们,没有把羽族当作天使,更多的时候。 人类在私底下都是愤愤的管羽族叫鸟人。 巨龙作为这个世界上的顶级生物,当然也很强大。 但是这些龙好像并没有兴趣把自己神话,接受人类或其他种族的供奉,就好像一个人是不会在意自己是否成为了蚂蚁地神灵一样。
这一切都导至了这个世界上宗教的发展缓慢以至于湮灭了,就好像闪电地威力不曾改变,但是自从富兰克林放了风筝以后,就没人将闪电当神灵崇拜了。 可是这个羊皮卷子上则不同,关于应用的韵文实质上只是一小段。 更多的是宣扬了一种教义,一种信仰。
开头的一段写的很清楚:最初,这世界上没有人,巨龙是造物的第一个作品,人是最后出现的,是造物地宠儿。 这世上,万物都是平等的,只不过。 造物因为太喜爱人类,将他最珍贵的礼物赠与了人类,这是对人类最大的恩赐,那就是无穷的潜力和永生。
可惜,人类渐渐的遗忘了造物的恩赐,而被其他种族的力量迷惑。 忘记了造物地荣光,追逐起了魔法这样偏离正途的斜路。 于是,人类失去了造物的恩赐,失落在了历史里,失落在了自身……
后面还有很多类似的话,总之,就是说明人类其实很强大很强大,可是没有了对造物的信仰,现在变得很弱小很弱小,但是。 只要重新信仰造物。 重新对造物恭敬,这样的能力会一点点地回来。 最终就会变成无所不能,附带的还会永生。
说实话,这个东西一看就是很粗糙的,没怎么用心准备,专门针对人类炮制出来的一个教义,大概是因为人类本身单个力量很弱小,而数量又是这个世界上最多的种族吧,的确,这种繁衍的能力,是任何其他种族无法与之媲美的。 这也是为什么那些暗神执法团会选择人类下手。
除了这个之外,恐怕也是因为人类虽然研究魔法,但是这么多年,都只是拘泥于魔法的应用,对于魔法和能量的本质并没有什么深刻地理解,这大概也是为什么暗神执法团轻易地就得逞了的原因,毕竟,运用生命能量做地复活啊,返老还童这样的比较肤浅的事情,还是很容易让人上当的,不过这样的效果,很快就会失去,也正好给这个什么教义弥补了,
这个来发展信徒,在这个宗教十分贫乏的世界,估计效果应该是不错的。
不过抛开这些不谈,这个暗神执法团对于生命能量的运用倒是很有意思,他们所看中的是生命能量对生命本身的作用,倒是挺复杂的一套东西,要使用简单的话来讲,那么可以说他们将生命能量看作是对生物的十全大补丸。 事实上,生命能量确实是对生物有所补益,甚至在某种极端的情况下,会产生一些新的能力,照这样看来,那些暗神执法团的高级法术应该是改造生物体。
说实话,对这样的行为,我并不觉得如何赏心悦目,实实在在的感到恶心。 每一种生物都有它特殊的地方,正是这些特殊的特性让这些生物从混沌中区分开来,并且生存繁衍。 那种强制性的改造,虽然应用了生命能量副作用小一些,但是却会让这种生物的本性被抹杀。 这并不是生命的进化,反而是倒退。
就算如此,这样的改造还是有副作用的。 天地之间自然有规则存在,所有不符合这种规律的东西,最后都会被规则所抹杀,这就是所谓的道。 生命能量固然神奇,但是说到底也不过是这世间各种各样的能量之一,严格来说,只不过特性不同,真的要说什么能量比较好,是无法分出高下的。
就在我研究羊皮卷子的时候,格里菲斯晃荡晃荡过来了,自从这个家伙大闹马房以后,就没有人敢把他往马房或者类似的地方带了,而接下来的战斗又让每个人都心里紧张,没有功夫管他,到现在,他竟然成为一个大晃晃,在马克希姆家族的自留地里随意坐卧了。
格里菲斯倒是很悠闲。 毕竟没有人指望一匹马能够打仗。 在作战地时候,他简直就像个大爷一样在后面看戏。 现在他过来,到不知道是为了什么。
晃晃悠悠的走过来,格里菲斯到没有一点见外的意思,如果有人仔细的观察就会发现,其实他的两个前蹄是根本不着力的,全部都是后蹄在移动。 看到周围就我和耶卡琳那,他干脆人立了起来。 用前蹄翻检着耶卡琳那的战利品,一边翻还一边在抱怨:“就这些东西?不多嘛?垃圾,这个也是垃圾,还是垃圾,怎么就没有一点有趣地东西?”
突然,格里菲斯的动作停下来了,前蹄迅速地在那一堆给他称为垃圾的物品里拔了拔。 然后挑拣出来了一块很小的挂坠。
挂坠很小,看上去像是一块黑黑的木片,上面浅浅的刻着一些怪异的图案,我想应该是那些暗神执法团粗制滥造的一些护身符,不过,格里菲斯地表情应该是很严肃的——该死的,我对辨认马的表情可不在行——他用两只前蹄小心翼翼的将这块木牌从那一堆零碎里夹了出来,端到面前。 用鼻子凑了过去,仔细的闻了闻,然后将这个木牌一下子抛了出去,浑身的毛都立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