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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林翘想要做的,只是一碗记忆中的红烧肉而已。
从小,自己就是个无肉不欢的孩子,尤爱妈妈做的毛氏红烧肉,甚至在高中三年,都吃成了个胖墩。后来考上警院,食堂里众多美味,最爱的,仍旧是连队里独居风格的红烧肉夹馒头。
如果说,每个人心底都藏有一种怀念,那么林翘心底,绝对会有红烧肉一席之地。
“慢着火,少着水,火候足时它自美。”
低声念诵着苏东坡的名句,林翘擦了把眼角被烟熏出的泪花,再度低头吹起灶火,直等到肉香浓郁得让人暗咽口水,这才移开铁锅,用水把火浇灭。
红烧肉出锅啦!肥瘦相间的肉块色泽鲜艳,红亮诱人,散发出来的香气,差点让林翘忍不住**,不顾一切地吃掉它!
但想及自己尚有求于人,林翘只能收拾起馋虫,端着这碗红烧肉,在翘首以盼的史进秦明等人期待中,小心翼翼地放到桌上。
“师兄,秦大哥,朱哥哥,这碗红烧肉,是小弟亲手所炖,还请兄长品尝一二。”
好汉都爱红烧肉,再说难得见林翘展露一手厨艺,史进哪管他话里有何含意,直接抄起筷子,夹上块红艳艳的肉就送进嘴里,一边用力大嚼,一边含糊不清道:“师弟有啥事直说,只要师兄能做到,绝无二话!”
秦明则嘿嘿一乐,同样夹起块肉,细细品尝,那意思便是兄弟的事情,自己责无旁贷。
而朱武却谨慎多了,拿起的筷子重又放下,认真盯着对方,道:“林兄弟,如此做法可不大像你,究竟所为何事?说吧,除了去东京安葬令师以外,其余的事,哥哥都允你。”
拿起放在热水里温着的酒壶,替三人各斟了杯绍兴黄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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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翘神色中似乎带着点害羞,张了张嘴,终道:“小弟想请三位兄长去东平府走上一遭。”
“前番在泰山遇见的那名女子,姓程,芳名青黛,师兄也是见过。后来小弟被那董平飞枪暗袭落马,便是在她照顾下,才能这么快恢复。”
“小弟与她经过一番接触,觉得她是位心地善良温柔贤淑的女子…………那个,我们已经私订终身了。”
在史进秦明朱武三人的了然/玩味/惊诧等各种目光中,林翘禁不住俊脸发红,干脆牙一咬,直接说出自己的请求。
“小弟今日请三位兄长前来,便是想请兄长们辛苦一趟,替小弟前去东平府下聘订亲。”
“好事呀!”秦明听得兄弟有了意中人,这番是要自己以亲友长辈身份去下聘,哪能不喜?当即一拍桌子,哈哈大笑道:“即为兄长,走这一趟理所当然!兄弟放心,大哥定把这事办的妥妥帖帖!”
史进也是喜气满面,赞道:“那日我便看出,人家姑娘对你意思不小,这才答应把你留下养伤,没想到还真成了一对姻缘。没得说,师兄自理会的。”
独独朱武,听见此事后,不禁不喜,反而眉头紧锁,神情中现出一层隐忧。
“这位程姑娘的爹爹,可是东平府的程万里程太守?据说,他乃童贯门下馆生,眼界甚高,岂可愿意与我等草寇结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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