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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年前就有人对着白予说:“你就是个疯子!”
漫天的星辰像一颗颗钻石,倾泻无数的光粉,大地上被铺上片片银霜。
穿着神话军团军装的白予双手插兜,微风不断吹拂着他的披风,沙沙作响。
这位衣锦还乡的少年将军,矗立在银霜上,面无表情地俯视眼前全身都是伤口的男子。
看着他一点点流血死去,鲜血沏进泥土里,将银霜染成红妆,鲜血渗进空气中,被风吹走,到处弥漫着腥味。
男子的尸体旁趴着一个妇女正在嚎啕大哭,那是他的妻子。
良久,这个普通妇女抬起头,拼尽一切地抑制住恐惧朝着白予大吼:“你就是一个疯子,一个冷血的恶魔!你还是人么?”
白予没有说话,转身离开。
妇女哭完之后,就要搬动男子的尸体。这时风中传来一道气刃,妇女的脖子处被抹上了一丝红线,下一刻,人头落地,鲜血喷涌而出。
无头的身体倒在男子旁,一团火焰突然跃出吞没了他们,在火光中,妇女的头颅一直望着白予离开的方向。
他们是白予的叔叔和婶娘。
这里是一个偏远星球的小村庄,当初不幸成了孤儿的白予来到这里投奔叔叔一家。
他的衣服因为长途跋涉而变得破破烂烂,鞋子也因为长时间的徒步而磨损严重。
叔叔看到小侄子变成这样,心中很是不忍,招呼他进来,对他嘘寒问暖。那天,婶娘从家中拿出一大笔钱让叔叔买点百糜茸,这是一种珍奇异兽的角熬成的羹,价格非常昂贵,普通的家庭很难买得起。
那也是白予吃过最好吃的东西,至少当天他是这么认为的。鲜嫩肥美的口感,充斥着他的口腔。
从那以后,他就记住了那个味道。
后来,他就经常闹着要吃百糜茸。终于,某天不耐烦的叔叔给了他一巴掌,白予捂着通红的脸颊,看着叔叔,那深邃的眼神盯着叔叔心里有些发慌,又有些愧疚。
然而第二天,白予吃到了心心念念的百糜茸,可他只是尝了一口就放下了筷子。
不好吃,真难吃啊。
再后来,军部带走了被发掘出来天赋的白予,临走时,叔叔对他说了许多,他只是淡淡地点点头。
叔叔和婶娘没有子女,把白予当成亲生的一样对待。
许多年过去,已经是少将的白予回来了,叔叔和婶娘得知后,非常高兴,准备了他们认为白予最喜欢吃的百糜茸。
村民得知此事,也很兴高采烈。白予是从他们这里走出来的少年将军,他们面上也有光。
可谁也没想到,等来的却是一场屠杀。
白予拿起筷子尝了一口百糜茸,如当初一样就放下了筷子,随后抹了抹嘴,抬手把整个村庄变成了人间炼狱。
老的,小的,少的,男的,女的,老人的哀嚎,婴儿的啼哭,男子的吼叫,女子的呜咽,声声凄厉,络绎不绝。
随着冲天的火光吞噬一切,化为灰烬,随风飘荡。捂着流血的脖子的叔叔满脸愤怒地瞪向白予,但更多的是疑惑,为什么?
“难吃啊!”
白予无所谓地耸了耸肩,咧嘴笑了笑。
理由很简单,因为他认为百糜茸难吃,所以就想杀了他们,他这么想了,所以就这么做了。
毕竟,他现在有了强大的力量,高贵的地位,而他们只是如同随处可见的蚂蚁一样的普通人,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他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没有人可以阻挠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