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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好了,别说了,你已经吓到我了。”我一手推开阿俊,准备回房。
“你看,你还是不信我说的话。”阿俊退到一边,一本正经道。
“行行行,我今晚观察观察,总行了吧。”我耸了耸肩。
阿俊察觉到我语气中的不耐烦,终于乖乖闭了嘴。
大约是为了缓解尴尬,半小时后他敲开我的房门,探进来一颗圆不溜湫的大脑袋:“怎么着,晚饭还是炖牛肉?”
他眯缝着小眼睛,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眼镜,脸上挂着柔和的笑容。
我这才注意到,他又去剃头了。整了个板寸,清爽,利落。
我点点头,被他的热情整得有点不好意思。
“行,那我先出去了,”阿俊转身就往大门口走去,一边走一边说,“回头弄弄我的书啊,别耽搁了。”
他的声音回荡在走廊里,爽朗而洪亮。
我在门后“嗯”了一声,算是回答。
阿俊业余弄了个二手书倒卖的副业。简单来说,就是自己去各种渠道弄来一些绝版或者是版本比较稀有的书籍,拿回来自己先读,读完后,再把书捯饬一番,然后给二手书平台上卖出去,从中间赚个差价,自己还增加了知识,一举两得。
当时我正好失业,阿俊见我一天无所事事,就把二手书翻新的工作交给了我。
“相信我,你可以的。我见过你屋里的二手货,整挺漂亮,搁外行没人看得出来。别浪费了你这一身好手艺,兄弟。”这是他拉我入伙的原话。
他知道我那段时间心情不好,兴致缺缺,所以也不强求我的进度,我愿意弄就成。
事实证明,阿俊是有眼光的,自从我开始给他捯饬旧书的翻新工作后,他出货的速度快了不少,我现在除了拿每本书的提成,每晚的餐费都省了。阿俊说,这是你应得的奖励。
现在的这本有点棘手,昨天收回来的时候,里面三分之二的页面都翻不了,全糊一起。我拿着闻了闻,然后皱了皱鼻子:“这什么味道?”
阿俊挑着眉,挂起一副“你明知道还问”的表情:“你就说你接不接吧......”
我默然。
阿俊的确很聪明,他知道我可以通过嗅觉分辨出血液的味道。
先别急,我知道你们要说,这点大部分的人都能做到。
的确,血液的特殊气味很明显,有的人只要稍加训练,就可以很容易地分辨出动物和人类的血液。再努努力,动物之间的血液类型,也可以通过嗅觉分辨出来。
但,我现在手上的这本书,光从视觉效果来说,已经不再是鲜红或者暗红的血液痕迹。显然这本书之前的持有者已经采取过一定的措施,利用减色剂降低了血液在纸张上面的着色程度。
而且还撒了脱味粉,吸收掉了血液中的某种不饱和醛的成分,从而去掉了七八成的血腥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