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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日,李孟羲召田雷前来,向田雷询问出使常山途中的详情。

完成了此次出使,田雷已官职晋升,正志得意满,他兴奋的跟李孟羲讲了起来。

从带着一千铁匠出巨鹿城开始,田雷说到,因恐耽误时日,夜里也在行军,这才早早的赶到了常山,没耽误了大事。

李孟羲不由点头,心思田雷把事办的极好。

让田雷去甄家借钱借粮,真实目的是想有枣没枣打一杆子,想赶在朝廷发下征讨之令之前,尽可能的骗来一些钱粮好为战事做准备。

本着这个不可告人的目的,真实意图就没告诉田雷,又因是考虑到战事随时可能降临,晚上一天就要功败垂成,故田雷临走时,交代其越快越好。

没要求时日,只说越快越好,越快越好这四个字没有任何约束力。

要是田雷是吃不了苦的人,要是连车快一点颠簸一点都受不了,那么,当田雷慢悠悠的抵达甄家之时,会晚上好多天。

若朝廷真要征讨巨鹿,那晚了这好多天,很可能就会导致甄家已先一步得到朝廷下发的征讨之令。

然后,缓缓而达的田雷一众不仅筹不到粮草,还会导致随行的几百人羊入虎口。

因此,当听到田雷说为求早日成事连夜里也在赶路,李孟羲就觉得,此番出使的人选选对了。

随后,田雷又讲到,半路上众人一起商议,因未带钱财,怕没有上门之礼,不得不央骑兵沿路搜寻猎物,结果,所获寥寥。

李孟羲眼睛动了一下,他若有所思,提笔写到,【外交启动资金】几个字。

所谓外交启动资金,指的是,想向何方交涉,不能只派些人就去了,得多少使些钱财上下打点,以促使成事。

如田雷所讲,像是门丁仆役之类,使些钱财就可,但拜访正主之时,钱财已拿不出手了,该是拿些稍贵重礼物。

两方势力层面的外交,配得上这个层面的贵重礼物,靠使者自己去筹集,靠使者自己去买,是买不到的。

故,外交事宜要靠他部支持和配合,贵重礼物或拨款求购,或找高手匠人赶制,总之,需人力物力在后支持。

当田雷说到,甄家虽只一族,可其族聚集之地,比数个村落还大,其族驻地当中,屋舍连绵,外有长墙,村口有开阔马场,当中饲养的北地好马彪悍雄俊,匹匹皆是千里挑一之良骥。

更有,甄氏驻地当中,仓库遍地,当中囤积之钱粮财货不计其数,其富庶豪实,甚是惊人。

李孟羲便想,既然甄氏能如此有钱,那日后定要与其多多走动。

之后,到关键的交涉过程中了,田雷详说了交涉过程的每一个细节。

甄家富庶,待客自然不薄,好酒好宴,丝竹之乐,皆好,只是,赴了宴,喝的头晕目眩的,田雷觉得这不是很好,酒深之时,形容放纵,极易出差错。

田雷这样一说,李孟羲想起来了,在后世,据说当时向毛子买飞机之时,毛子又坏又霸道,每次买东西,毛子非要把谈判代表喝趴下不可,等人喝的神志不清晕乎乎的时候,这时才开始谈,这摆明着欺负人。

在吃了几次亏之后,我军到处搜罗能喝酒的人才,最终,找到了一个千杯不醉的神仙人物。

据说那人天生的酒精免疫,体内天生的有一种免疫酒精的酶,找到此人之后,此神人跟着谈判代表去谈判,毛子又按老一套想把代表团灌醉,结果可想而知,我军代表团只派了一个人,一个人跟毛子所有谈判代表喝酒,一个人把毛子二十多个将校全给喝趴下了。

那一战,大挫毛子的嚣张气焰。

有后世之事可为师,李孟羲意识到,外交免不了宴席,宴席就免不了酒肉,有酒就免不了对方拿酒做文章。

李孟羲问田雷,可否以不胜酒力为由,少少饮酒,以免喝的太多席间出了差错。

田雷犹豫着,说道,“怕是不妥,别人劝酒,若推脱不饮,大不敬也。”

“奥。”李孟羲点了点头,他同意田雷的说法。

汉末不同于后世,后世宴席,不想喝酒就能不喝,但汉末不同,礼法之世,藐视礼仪就是破坏规则。

李孟羲想了想,他抬头看着田雷,又道,“那若是,以软纸,或者后天布,缝在衣袖内衬,折面喝酒之时,暗将酒水倒于袖中。此法,你觉如何?”

田雷愕然的看着李孟羲,田雷犹豫了又犹豫,迟疑着道,“……怕是不妥吧万一败露……”

李孟羲抬头想了想,若对方有意把己方使者灌醉,那对方肯定不停的换人来劝酒,些许藏酒手段,派不上大用场。

大用场没有,小用场倒是能有,比如,使者四人赴宴,可以先约好,两人先饮酒,两人悄悄把酒水灌进袖子里,这样,若对方想毒杀使者,我方有了防备,最多死两人。

对于有恶意的势力,剩的两名使者,可能发挥不了任何作用,挣扎不了两下就被杀害,但又可能,幸存的两名使者拔剑奋战,击杀甲士数人,奋战而死。

击杀甲士数人,最小最小的作用,是让对方少了数个精锐甲士。

更大的作用是,使者身无寸甲在群敌围攻之中连砍数个甲士,勇烈惊人,使者是一方势力的面子,使者能勇烈悍勇如此,其他势力见了,为之震慑,从而不得不犹豫着是否与义军为敌。

若使者悍勇再甚,席间拔剑飞掷敌方势力首脑,有一定可能把对方首脑横杀当场。

李孟羲目光闪动着,他想到,荆轲刺秦之时,荆轲拿着匕首追嬴政追了好几圈,被嬴政反手拔剑击伤摔倒之后,荆轲拿匕首飞掷嬴政。

要知,荆轲之匕首,可是喂过毒的,要是真的击中嬴政,擦破点皮儿,嬴政就死了。

所以,使者随时可能有生命危险,使者近对方首脑,随时可化身刺客。

荆轲之匕首,因为要隐藏在地图中,因而做的很小很细,不完全适合投掷伤敌。

按实际情况,宴席之间,使者离敌首脑有一定距离,若敌突然发难,使者纵来得及拔剑而起,却难以远击十数步外的敌军首脑。

除非,掷剑。

李孟羲心中闪过一个飞剑掷敌的绝技。

剑器的结构不太适合作为飞掷兵器,因此,应该修改剑形。可以做出一种剑身细长重心均衡,气动外形流畅,近乎标签一样的专用于非掷伤敌的特殊佩剑。

反正,在敌方于席间突然发难之时,使者已经没多少存活时间了,也没多少挣扎的意义了,能以最快速度把剑朝对方首脑飞出,这才是最大意义。因此,使者佩剑因剑形过于加强了投掷性能而使格斗性能弱化,这其实不重要。

细长的标枪状的佩剑,最好只有尖部开刃,中间无刃,方便手握投掷,还有,尖部可以涂毒……

但细思,若佩剑出使,对方的侍卫人等肯定会验剑,验剑的时候甚至可能会拿猪羊拿犯人来试剑。

若使者剑上涂毒,彼侍卫再验了剑再发现了毒,事情到了这一步,使者被棍棒打出已是好的了。

就仅仅为了在对方席间翻脸的时候予以还击,结果招致外交事宜屡屡失败,这明显是因大失小。

所以,剑上不能涂毒。

可,剑上要是不涂毒,那杀伤力就弱了,仓促之间,使者掷剑击敌主帅,仓促间击中之可能,不足十一,击中之后,能中要害部位之可能,不足十一,击中要害部位,贯伤足够,能当场击杀对方之可能,又是十分之一。

剑上无毒,仓促杀人之可能,千分之一。

而若剑上有见血封喉之毒药,仓促掷剑,命中之可能,十分之一,这十分之一的可能只要能命中,只要破了皮,见血封喉之毒,直接能把敌首脑击杀。

剑上有毒无毒,击杀成功率,乃百倍差别。

思索良久,李孟羲想到了既剑上无毒,又能使剑上后有毒之法。

其一,毒藏剑鞘当中,剑鞘底部装以机关。平时,毒药锁着暗鞘之中,剑上无毒,无毒之剑,彼士卒拿去检查,拿去捅猪捅人,无有任何有毒痕迹。待彼士卒检查完,使者收剑入宴之后,于宴间,可暗扭动剑柄或者剑鞘机关,使剑鞘暗匣内的毒药流于剑尖之上。

若,宴间无事还好,一旦有事发生,已染好剧毒的毒剑顷刻出鞘,鱼死网破。

这是,机关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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