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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马花雪毛,金鞍五陵豪。
秋霜切玉剑,落日明珠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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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初十,大吉。
诸事皆宜。
宜杀人!
天地萧萧,冷风如刀。
刀刃贴在脖子上是刺骨的寒冷,刃越锋,心越寒。刀切入颈中,砍断头颅,一股热血喷涌,便不再寒冷。
刀越快,血越热。
曾有人说,只要刀出得够快,血从创口喷出来的时候,像风声一样,很好听!
头颅已被他砍下,刀在风中,血犹未冷。
薛武本是为热血而生,但此刻,他心中却平静如水,宛如一湖未兴风波的池水,他从未感到过如此宁静。
江湖上总有许多武林高手、名家耆宿,会在突然之间失踪。失踪的意思,也就是死亡。但他们不喜欢这样说,他们说,那些人回去了。就像许多武学秘籍一样,突然现于江湖,又突然间莫名其妙地消失。他们认为这些消失的,总有一天又会重现人间,所以说是“回去”了。
江湖人总有江湖人的说法。
江湖上也总有许多规矩,许多信条,身在江湖就要按江湖法则来生存。
规矩是人定的,人是善变的,所以规矩也总是在变。但有一条,却是永恒不变的——成王败寇!
这条规矩,永远都适用于任何江湖。
金鳞堂是江湖中响当当的帮派,堂主金甲霸王枪元万里,声名显赫,枪法一绝,当世武林少有敌手,使长兵的名家更是对他敬若鬼神。
霸王!
力拔山兮气盖世。
枪!
百兵之祖是为枪。
霸王枪便是群枪之王。这杆霸王枪是依照秦末“西楚霸王”的那杆枪,以纯钢打造而成。长一丈三尺七寸,重逾百斤,比其他枪更长、更重,非但很少有人能将它练得纯熟,就是见到过这杆枪的人也不多,见过常万里使这杆枪的人就更少。
盛名之下无虚士,江湖皆知,霸王枪出,绝不留情。死在这杆枪下的武林高手,也不知已有多少。
霸王原本多情,哪个英雄好汉又宁愿孤独?可情关难过,多情的人岂非都很难得到天下?
可江湖中人,却给元万里取了另一个外号:无情霸王!
元万里在成名之前,并没这么霸道,名声也没这么好听。曾经有人骂过他野种,扶不上墙的烂泥,有人叫他小王八蛋。也有人说,他的枪练得比花拳绣腿还不如……可是如今,还会有谁会在乎这些?人们所听到,所看到的,只是一位名扬万里,受人敬重的江湖豪杰。
一个人的名声往往要大于他所属的组织,元万里这个名字,也早威于金鳞堂之上,江湖中或许有人没听过这个帮会,却一定听过“金甲霸王枪”这个名号。他出道之时,只身一人,凭着手中一杆长枪,心中一个出人头地的信念,从关外一直闯到中原,会遍两湖六省的各路高手,杀人王于闹市街头,斩狂徒置泰山脚下,联合三省镖局打通河西一带,终于亲手创立了属于自己的金鳞堂。
虽然这也让他为此付出了不小的代价,身上二十几处伤痕,四十八岁之时仍是单身一人,只收了一位客死他乡的故人的女儿为义女,也算是老来得子。可他的金鳞堂如今已是名扬四海,门徒众多,敬重他的人都从四面八方赶来结交,只为能够也沾到一些他的风光。
无论是谁,想要找一位名气这么大的人,都不太难。何况,元万里平生与人交手上百次,从不避战,他自恃无人能破他手中的霸王枪。所以,当薛武找到他的时候,两人就约战在洛道的枫林。
与元万里的这一战,实在是薛武平生最痛快的一战,霸王枪的刚猛也绝非浪得虚名。虽然这些年,元万里暴躁刚烈的性子已慢慢收敛,枪法已不如从前那样霸气逼人,但这杆枪本身的威力,就已足够震慑对手了。
不同的是,元万里追求的是枪法的精益,他只需打败对手,并非一定要以命相搏,因为他已不是从前那个一无所有的浪子了。而薛武所练的刀法只有一种,他的目的也只有一个,就是杀死对方。
杀人的刀法,和搏斗的刀法虽然都是刀法,可是只有真正面对了它们的人,才能感觉到这其中的不同。
元万里感觉到了,所以,他的头颅现在已被人砍落在地。
他也败了,他的名望和财富也一同随之消失,再与他无关。虽然如此,但他的名字在江湖中仍可流传一段时期,直至渐渐被人淡忘。
江湖,似乎就是一个如此奇怪荒诞的存在。
可薛武不同,他一点名气也没有,甚至根本没人知道有他这么样一个人的存在。他的名字也没有任何意义,成或败,江湖中都不会有人听到他的名字,以前没有,以后也不会有。因为他杀元万里既不是为了成名,也不是为了夺利。
他是一个杀手,他也只是一个杀手。
“杀手就不该为自己杀人。”
他杀元万里并不是为了自己,他只替一个人杀人。
“我们的存在,就是为了要让那些十恶不赦的奸佞小人,得到该有的报应。”那人的话,他从未忘记。
所以,近些年江湖上又有另一种说法,那些被无名之人所杀的,都是本就该死的人,他们的失踪是真正的消逝,而不是“回去”了。
薛武的生命就像手中这把刀,刀锋虽冷,却是从烈火中熔炼而成,在挥刀之前是无比热烈澎湃。
刀仍停留在风中,刀上的血在滴,从刃口滴下,被风吹动,飘散,看起来宛如绽放的红玫瑰。他的血洒出时,会不会更奔放?犹如斜风中的暴雨。
有些人只有死了,方能体现出他真正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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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外在下雨,雨声不大。
燕承雪喜欢听雨,特别是这种淅沥的小雨。
可此刻的他却无心听,他在看。他的眼睛很亮,看得很细,雨点虽然不大,却也看得很清楚。雨看起来很自由,从云端降下,在天空中任意飘洒,落到树叶或是地上,水珠又随性化成不同的样子,集结成不同的形态。
他看出,雨点其实却很无奈,被风吹来吹去,无法由得自己意愿,落在哪里便是哪里。
他坐在屋檐的木栏边已看了三个时辰,他的眼睛早已疲惫,却仍那样睁着,一直望着同一个方向。那里是一条青石古道,两翼茂林修竹,雨中雾气氤氲,除了一片幽绿的竹林和朦胧的烟雨,什么也没有,他在看什么?
除了雨声,一切都是那么寂静。
“你还在等他的消息?”一人突然来到他身后。
“青箬笠,绿蓑衣,斜风细雨不须归。”
燕承雪的声音也显得很疲惫,叹了口气,又道:“从这条路出去的人通常都只有一个消息,但这个消息永远都不是个很好的消息。”
这人又道:“你明知如此,为何还在浪费时间?”
燕承雪道:“可他是我们的朋友,为了朋友,做什么都不算浪费。”
“就算在等的只是朋友的一个死讯,就算明知等到了,自己也无可奈何,但这也不算是浪费时间。”
这人没再说话,他清瘦的脸很白,惨白,脸上无任何表情。他的眼睛也望向了燕承雪看着的那条古道,他们似乎都在为那条道路默哀、守丧。
沉吟许久,两人都黯然无语。
“我们不该想这些。”还是这人打破了沉寂。
这次轮到燕承雪没再说话。
“走吧,先生在等我们。”
燕承雪的心终于沉了下去,他知道已不必再等,薛武绝不会再回来。
他起身,转过头,看着那人,一字字道:“丁楚,这次不要再跟我争。”
丁楚冷冷地道:“放心,如果你出去了,我绝不会像你一样在这傻等。”
他的声音就像他的脸,永远都是那样冰冷,他说话永远都不带丝毫感情。但燕承雪却很喜欢跟他说话,因为薛武根本就是一个连话都不说的人,他从来都只用行动代替言语。薛武并不是哑巴,他只是厌恶表达,又或许他其实是害怕表达。
“一名杀手,绝不能有个人的情感,这是致命的。它会阻碍你的行动,影响你的出手,因为这种东西会令人变得犹豫、脆弱。”
但在这里,他们三个人却是感情最好的。这种感情,并不是说不能有,就可以没有的,因为它早已发生。
这里每一个人都十分谨慎,也十分自傲。
因为这里是落霞谷,江湖中最神秘的杀手庄园。
这里的一切,包括每一个人都从不被外界所知,但他们对江湖上的人和事却都了如指掌,没人知道他们的消息从何而来。江湖上虽然也有其他的杀手和刺客,却绝没有任何一处与这里相似。
每当这里有人出去执行任务,这人就会断绝与这里的所有联系,无论事成与否,都永不再回到此处。无论是战败而死,还是战胜后殉道自刎,都绝不会暴露这里的一丝一毫。从来没有人背叛,连想都没有人想过,因为他们所杀的每一个人,都是罪有应得的。
他们心甘情愿,他们为此自豪,他们将这一切看作是最高的荣誉。还因为他们背后有一个神通广大的人,这人不仅是他们的师长、衣食父母,更是他们的信仰之主,是他们心目中的神。
培养一个杀手已十分不易,创立一个如此严明的杀手组织,更是难乎其难,但这一切,曲终寻都做到了。
落霞谷的规矩,每当有任务时,都需挑出一部分人来进行比武,胜出者才有资格接受任务,这也是曲终寻激励他们斗志的一种法子。能够选出来进行比试的人,个个都出类拔萃,放在江湖上绝对是一流高手。因此,胜出者往往都有一种傲视群雄,唯我不能的感觉,完成任务的意志也更加坚定。
但是,这次好像有点不同。
厅堂内很静,很亮,虽是日间,四壁的灯罩中也已掌上了灯火。
四个青衣白袜的中年人分别站在正厅两侧,挺拔孔武,面容肃穆,仿佛四尊神像般立在那里。整个房子的装潢都是以肃穆的黑色为主,也令这里显得更加的神秘和庄重,每个来到这里的人也会表现得更加敬畏。
厅堂正首的墙上裱着一副唐朝韩干的《夜照白图》,画中被栓在马柱上的“夜照白”仰首嘶鸣,奋蹄欲奔,神情昂然。图左上有南唐后主题“韩干画照夜白”六字,画像宏伟庞大,虽是赝品,却显然也已是赝品中的极品。
但是没有人知道,这幅与周围一切都格格不入的白马图,究竟代表了什么意思。这幅画一直挂在这里,曲终寻从来都没有对任何人,说起过关于它的来历,以及是否有何含义。曲终寻不提,也没有人会问,任何来到这里的人,都不敢多说一句无关紧要的话。画像之下摆着一张梨木雕花的座椅,和一个宽大的案台,除此之外,房内再无其他陈设。
座椅是空的,曲终寻在等他们,人却还没有来。
燕承雪和丁楚没有问,他们正垂手站着,面对着那四个中年人,没有人说话。
外面的雨还在下,雨滴落到地上的声音很轻,但脚步声更轻。一个身着竹青色明纹长袍的人,不觉间已从后堂转入,那张梨木宽椅正适合他的体型。没有人能从他的容貌中看出他的年龄,有些人仿佛永远也不会老,似乎有将时间停留在一个时期的能力,他就是这种人。
“人死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变老。”这是曲终寻常说的一句话,但他也说过:“其实老也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又老又固执。”
他现在还没有说话,一个身高不到四尺的侏儒突然冒了出来,双手捧着个精巧的盒子,往厅堂中间一放,便立即又退走了。
盒子是棕树色,上面用朱砂写着两个字:薛武。
燕承雪心中动容,他明明早已知道结果,却仍不免感到震颤。
丁楚的脸仍是如覆冰霜,冷冷地看着,他们谁都没有说话。
曲终寻忽然道:“他很好!”
他的声音浑厚而又平淡,仿佛是从天际中飘下来的。他这三个字在旁人听来浑然不懂,但燕承雪和丁楚都听得明白。他的意思是,薛武死的很值,他终于完成了任务,并且没有违背落霞谷杀手的信念:杀人一命,还人一命!
“以杀止杀是目的,杀人偿命是天道,无论对方有多十恶不赦,杀了他就该还他一条命,这叫公平。”这也是他说过的话,他说的话不仅是命令,也是不可反驳的真理。至少在这,没有人会反驳。
他又道:“金甲霸王枪并不容易对付。”他的语气虽然很平淡,但能够从他口中说出不容易对付的人,那的确已不是一般的高手。他也知道薛武一定能够不负期望,因为他派出去的人很少会有令他失望的。
厅堂内又变得异常安静。金甲霸王枪成名江湖已有十余年,出道以来,与人交战两百零四次,从未败过。死在他枪下的共有七十六人,所以他还有另一个外号“常胜霸王枪”。
那四个青衣白袜的中年人也凝注着地上的盒子,大家似乎都在想象,薛武和元万里的那场激战是何等壮烈。
突然一个尖锐的声音又打断了沉寂,那个侏儒竟又忽然冒出,这次手中却捧了个纸册,口中缓缓念道:“元万里,开封人,父,元青松,独子。丙子年腊月勾结朝廷奸人,杀害杨雄一家七口,抢银八万两。翌年奸杀告官者徐氏。庚戌年烧毁徐州天远镖局,重伤十余人,夺珠宝无数……”
元万里在江湖上的名声并不太坏,可谁能想到,他居然也会勾结朝廷中的奸人,残害无辜?或许每一个身在江湖的人,都总会有一些不为人知的秘密,和做过一些不可告人的事情。每一个想要在江湖上生存的人都不容易,想要生存得久,甚至还获得成功,更是困难重重。所以,有些人难免会因为某种利益或是目的,而做出一些违背底线的事情来,这本也是每个江湖中人都心照不宣的秘密。
这人尖声尖气,将元万里所犯的罪行一一禀出。这些罪状当然也早就被薛武所知,但在未完成之前,是不会公开的。被杀之人的罪行,只有接受了任务的人,才有权提前知道。每次任务完成,曲终寻都会唤来一个侏儒,将被杀之人的罪行当众宣布。
但是这次,他只公布在燕承雪和丁楚两人面前。这说明,下一次任务,只会落在他们两人的其中一个身上。
“一个人只有清楚了自己为何而死,才能明白他为何而生。”当侏儒将所有罪状念完,曲终寻又接着道。
丁楚轻叹了一声,道:“薛武应该总算明白了他为何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