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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志远自小跟随父亲程大山练就了一手百步穿杨的本事,虽然他很得意自己的射术,但他其实更擅长用冷兵器解决战斗,因为他喜欢那种利刃割破皮肤,鲜血四溅的快感,尤其是面对血腥,更能刺激他的神经与斗志。他也曾抿心自问,是不是自己太残忍暴力了,但最终的答案是,在这个人吃人的世界里,只有鲜血与拳头才能保护自己与亲人。
程志远检查完野猪的尸体,站起身冲着程旦拒绝道:“不行。”
程旦抗议道:“为什么?凭什么每次都是我?轮也该轮到你了。”程程旦的脸气呼呼的,好似一个充满了气的皮球。
程志远抬起手掌在程程旦眼前晃了晃,信手一拈,就将程旦头发里的苍耳拈了出来,在他肥胖的脸上轻轻一扎,瞬间就将他的怨气放的干干净净。
程旦苦着脸,委屈的说道:“那也不能什么脏活累活都我干啊!”
程志远扔掉苍耳,冲着程旦狡黠的眨了眨眼,说道:“找猎物,设陷阱,作诱饵,这活以后都我干,可以了吧?”
程旦睁大了眼睛,满脸不相信的说道:“你是说真的?”
程志远笑着说道“当然是假的了,这些活我全干了,还要你干嘛?你说你跟我在一起这么多年,什么本事都没学会,如果连逃命都不会的话,怎么在这个世界上生存下去啊?”
程旦不服气的说道:“你还别瞧不起我,离了你我也照样……”程程旦突然不说了,他的喉结吞咽着,目光盯向了程志远的身后的一片灌木丛。
程志远也嗅到了危险的气息,他慢慢转过身,紧盯着前方的灌木丛,脸上现出凝重的神情,对身后的程程旦轻声说道:”嘘,别说话。”
灌木丛沙沙作响,晃动个不停,就连树上的鸟雀都停止了鸣叫,全都惊恐的看着这里,似乎在提示着灌木丛后面隐藏着危险。
程志远目不转睛的看着前方的灌木丛,似乎透过丛生的枝丫看到了一双灰褐色的三角眼,但是他毫不畏惧,轻蔑的与这双眼睛对视着。
这双三角眼的拥有者可能也感受到了程志远的轻蔑,它瞬间被激怒,发出一声低吼,从灌木丛后面一跃蹿了出来。
直到此时,程志远才看清三角眼的真面目,竟是一只年轻健壮的狼。这只狼体型巨大,丝毫不弱于已经死掉的野猪,只是更加匀称修长,它毛色鲜亮,呈棕灰色,身上布满了纵横的伤口,刚开始结疤,看样子在不久前刚刚经历了一场恶斗。
程志远懊恼的摇了摇头,责怪自己得意忘形,竟然让这只狼潜行到了如此近的距离内,最可气的是就连程旦都比自己先察觉出异常。程志远暗暗提醒自己,以后不管到了何时何地都一定要保持警惕,千万不能再犯类似的错误,因为往往一个小小的失误就能够令自己万劫不复。
程志远又向四周搜索了一番,没有再发现其它的狼,确定这是一只离群的孤狼,紧张的心也稍微松懈了下来。他又看了看死掉的野猪,知道一定是野猪的血腥味把这只孤狼给吸引了过来。他的大脑飞速思考,瞬间判明了这只狼的来历。
不管是草原上的狼,还是森林里的狼,通常都是成群结队,少则三五只,多则几十上百只,由一只狼王统领。看这只狼的模样,它应该是竞争狼王宝座失利而被赶出狼群的失败者。
有能力竞争狼王宝座的都是狼群中数一数二的强者,就算它是失败者也不容忽视。程志远脸上的轻蔑之色渐渐敛去,转而浮现出了一副郑重之色,面对这样强大的对手,足以使程志远收起轻视之心,放手与它一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