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套而又失败的开篇 (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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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前这家伙跑到自家大门前大声嚷嚷说要提亲,当时糜竺还以为他脑子被门挤了。糜家虽然是四大商人世家垫底的存在,但在徐州也算的上有头有脸,刺史陶谦看到他也得有个礼数周到,然而这家伙那天什么都没带就跑来嚷嚷取糜贞了。他身无长物,全身上下就只有一套穿在身上还算得上整洁的布袍,按理说糜竺当时就应该赶他出去,否则成何体统,自己糜家还要不要面子了?不过好死不死的,糜竺看到了这家伙眉眼一股一闪而逝的英气,于是认定这家伙乃是人中龙凤,以后必有作为。再加上李苟圣长的一表人才,气宇轩昂,剑眉星目,英俊潇洒,玉树临风,高大威猛,总之就是帅的一批还有气质,同时他又饱读诗书,满腹经纶,问他什么问题都能答上来,对商业上的事也说的头头是道,就交让糜竺自己这个大商人都被他折服了。妹妹糜贞又是个颜控,而且这家伙确实有才,最后就同意了他俩的婚事,又犹豫他无父无母,于是把他进府中当了赘婿。
结婚后第二天糜竺就后悔了,这家伙虽然饱读圣人之书,长的也像个正人君子,但却满脑子的邪恶思想,今天偷看这个侍女洗澡,明天偷偷摸摸那个侍女的翘臀,偏偏他这个脑残妹妹还不以为意,甚至美其名曰“名士风流”,甚至屡屡为了帮李苟圣这个淫贼说话而和他吵了起来,久而久之糜竺也懒得管她了。
但真正让他绝望的是,这个王八蛋居然给自己起字叫咸湿!!!还装模作样的给自己取了个色批居士的斋号,这都叫什么回事啊?虽然糜竺完全不知道咸湿和色批这两个字的意思是什么,但这完全不妨碍他知道这俩字都不是什么正经人用的词!
这家伙吃穿用度还都大手大脚,穿衣服必须要用丝绸的,材料不华贵他还不穿,他满房间都是丝绸衣服,最便宜的一套都要足足三千铜币!他还时不时还拿着他糜家的钱去外面勾搭别的女的,经常性的和曹豹这种酒囊饭袋出去吃喝玩乐。每天就顾着吃喝玩乐不做事,偏偏你还说不过他,动不动就给你引经据典的来一句子曰,子曰子曰,子曰你妈卖批!
好吃懒做,游手好闲就是糜竺对他的最深刻的评价和认识。但李苟圣全然不在意,别人笑他太疯癫,他笑别人看不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