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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看都有一丝猥琐…不对,就是猥琐。
手持匕首红酒杯的壮汉,来到拉蒙娜手腕的位置,轻轻划开一道伤口。
并不需要很深,浅浅的伤口中血液涓涓地流下,低落在红酒杯中,随着血液达到三分满的位置,拉蒙娜的伤口便已经愈合结痂。
从一旁接过装有血液的红酒杯,在手中微微摇晃荡漾,猩红的液体在灯光下与普通的血液看起来并无什么不同。
“这是诅咒!”
看着莫名咬牙切齿的拉蒙娜,巩子鱼有些无语。
放了你点血而已,至于吗?你每个月白扔的都不止这些。
“它会将你永远的困在这幅苍老的躯壳之中,禁锢你的灵魂,嗜血的欲望将让你永世不得安宁!”
巩子鱼用看神经病的眼神看了拉蒙娜一眼,点点头,戏谑道:“等我永生以后,我会考虑你的意见。”
随后便一口将拉蒙娜的血液吞咽而下。
啪嚓!
手中的红酒杯跌落在地,巩子鱼整个人蜷缩在轮椅之上,比癌症还剧烈的疼痛如同火焰在舔舐他身体的每一寸神经,由内到外,一寸寸的灼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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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虽然只有几分钟那么长,但巩子鱼却感觉仿佛过了整整一个世纪。
随着身体上疼痛的一点点散去,巩子鱼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轻松,无论是生理上的还是心理上的。
就好像在家中呆得生锈的身体,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打了一场酣畅淋漓的篮球,虽然沾满汗水,却前所未有的痛快,舒畅。
在疼痛彻底散去之后,一股难以忍耐的饥饿感从巩子鱼的腹部升起,催促着他像野兽一般狩猎觅食。
对此早有预料的巩子鱼,轻轻拍了拍手掌,一个豪华的餐车从客厅的一旁推了过来。
揭开上方的圆形金属盖,白色的瓷盘中堆满了特意从医院购买的血包。
安排完约翰的汉莱刚刚进入客厅便来到餐车的一旁,从上面取过一包血浆,使用剪刀剪开,倾倒在一旁的大碗中。
强忍饥饿的巩子鱼,颤抖着手从汉莱手中接过倒满鲜血的大碗,仰头便喝。
但刚一入口,巩子鱼便有些后悔,应该买同一血型的。
混合有各种血型的鲜血就像倒在一起的碳酸饮料,那个味道简直有人难以忍受。
皱眉将血液喝完,填饱自己的肚子后,把碗放到一旁。
巩子鱼拄着拐棍缓缓从轮椅上站立了起来,走向提前预备好的镜子面前。
原本还有些颤颤巍巍的巩子鱼,最后越走越快,拐杖也被扔到了一旁。
来到镜子面前,注视着镜中的自己,一个英俊典雅,宛如贵族绅士般的老男人满脸的惊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