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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读书认字,方中旭一点都不排斥,说的严重点,将来万一要跑路,如果连大明朝的通缉令都看不懂,那就太悲催了。
方中旭开始了在大明朝最艰难的一课,握笔,用毛笔写字,对方中旭来说,几乎比斩杀倭寇还要难。
狼毫软软的,一点都不听使唤,写出的几个字,比老道的鬼画符还难看,不用方孝复说,方中旭自己都气馁了。
“四清,趁着还没有开船,你去给我弄几根鹅毛来,要大毛。”方中旭脑中灵光一闪,弄个鹅毛笔,他用起来,怎么也比毛笔顺手吧!
方四清腿脚极快,气喘吁吁回来时,手中抓着一把大翎鹅毛。
方中旭拿起一根,将鹅毛管尖斜斜的剪断,又把墨弄的稀一些,蘸了蘸墨水在纸上书写,感觉果然舒服多了。
方孝复看见方中旭用鹅毛写字,本想斥责几句,但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
方孝复心想儿子刚对读书写字有了兴趣,切不可熄灭了这份向学之心。
再看到方中旭用鹅毛写出的字,比用毛笔的鬼画符强上百倍,不由得惊咦一声,不知道方中旭是怎么想到用鹅毛写字的,效果看起来还行。
方中旭写了一篇繁体字,累的额头冒汗,手都疼了。
方四清极有眼力劲,方中旭这边停笔,茶水就端了过来,殷勤道:“少爷,喝口茶吧!”
方中旭手一抬,缠着布条的手铐碰倒了茶杯,茶水溢出,把方中旭刚写好的字晕染湿了。
字迹有些模糊,其中几个字看起来像简体字,方中旭端着茶杯的身体,蓦地一僵,脸色发白起来。
方四清见方中旭的脸色瞬间难看,还以为方中旭生气他没有伺候好,急忙告罪,慌忙的收拾那些被弄湿的纸张。
方中旭出了一身冷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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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他穿越到了大明朝,再也回不去了,那他以前的记忆呢?是否注定了在岁月的蚀灼中,慢慢消散,忘却?
方中旭激灵灵打个冷颤,他不想忘,也不能忘,即便是融入到大明朝的社会中,他也不能忘记自己是个穿越者,忘记了,就等于是迷失。
方中旭看到方四清都快哭出来,还要磕头的样子,叹了口气,道:“四清,我弄洒的茶水,关你什么事,父亲大人,我想一个人静一静。”
方孝复和方四清离开后,方中旭的心中如江河澎湃,久久不能平静。
十多分钟后,方中旭铺开一张纸,拿起鹅毛笔,开始书写起来,方中旭想把脑子里,有关于后世,凡是他知道的,听说过的,全都记录下来。
方方面面,事无巨细,等于是把方中旭的大脑记忆细胞拓印下来,这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但可以时刻提醒他,他是一个穿越者,不能迷失自我。
方中旭写的是类似简纲的东西,这样即使别人看到,也不明白他写的这些内容是什么意思,这是一个只有他能看明白的“天书”。
直到写的腰酸背痛,方中旭才写了脑海中的一点点内容,伸伸懒腰走出来,对方四清说道:“四清,去给我买个小木箱,带锁头钥匙那种。”
方中旭把写好的东西,郑重的折叠好,放在小木箱中,钥匙随身带着,这是独属于他的秘密,不能忘却的纪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