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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来一颗。哟,还瞪眼,想不想吃玉米了?”

“那真的最后一颗喽!你要敢骗人我就去告诉爷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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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百两银子平均分给清河村二十七户,每家十八两,剩下的苟乐自己留着。

这年头十亩地一年也才挣十六两,眼看几筐辣椒就能换得五百雪花银,村里人感激苟乐的同时,不禁对他所说的番邦作物期待起来。

只要口子打开,后面自然就好办了。

已经同意试种一年玉米的钟万关利用身份发展起了群众,他可是下了很大的决心,抛弃上百年来稳定安全的栗米,选择存在未知风险的玉米,一旦失败,村里人可就都得饿肚子了。

若不是苟乐生擒匪首百里威,又连续帮众人带来财富,村民们打死都不会冒险种植见都没见过的玉米。

于是在李振岳及薛瘸子两家的牵头下,加上村保长极力举荐,清河村的老少爷们决定赌一赌,当下排着队就从苟乐手里领走了一批批浸泡过空间水的玉米种。

苟乐对众人摸着石头过河的改革决心很是欣慰,就是要有这种敢于第一个吃螃蟹的精神嘛,拍拍手,道:“各位乡亲父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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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晚辈说一句。此物名叫玉米,而且我给大家的种子都是优质种子,现在这样的天气一样能种植!生长速度也快,大概二三个月就能收获,到时候拿去县城卖,肯定能赚钱!”

“傻狗子,冲你常帮婶子提水,二婶信你!”人群中,一妇人扯开嗓子大喊道。

苟乐不敢怠慢,忙对妇人谢道:“晚辈多谢二婶的信任,绝不会让您失望。”

“还叫什么傻狗子,难不难听?”钟万关皱皱眉,不悦的瞪了眼妇人。

“钟伯,叔叔婶婶们看得起苟乐,叫声傻狗子是给我脸,再说这名也挺好听的,显得朴实。”

苟乐嬉笑着说完,二婶面色稍稍好看一些:“傻狗子都没说什么,你咋这么多话!”

清河村的关系如同后世的乡村,远没有这个时代的森严制度,身为大男人兼一村保长的钟万关并没生气,只是无奈的摇摇头,随即便在人群中爆发出的哄笑声中扭头离去。

这种气氛苟乐很喜欢,细细嘱咐一遍玉米的事,等到最后,村民全部离开,才将浸泡时间最长的两份玉米种交给薛瘸子和李振岳,这二位对他恩情颇大,必须走个后门照顾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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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

党,我很自责…

但是需要上班,等改了签约状态再慢慢增加更新好了,也许等上架那天为了全勤我会努力日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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