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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第一枪的不是李承志,只是李承志开的第一枪救了梅林森。 .)

当时,梅林森前面的狙击手击毙了一名从底楼公共厕所里出来的警卫。在扶住警卫的尸体时,这名狙击手没有观察厕所里的情况。梅林森在跟进的时候,也忽视了公共厕所。李承志在走廊对面,当他发现危险的时候,那名从厕所里出来的警卫已经举起手枪,正准备朝梅林森开枪。情急之下,李承志受起枪响,子弹打在警卫持枪的右臂上。虽然警卫仍然扣下了扳机,但是枪口偏转了几度,子弹从梅林森的耳边飞过。梅林森与其前面的狙击手迅速反应过来,没有给警卫开第二枪的机会。

只是,警卫使用的手枪没有安装消声器。

枪声响起,惊动了庄园里的所有警卫。六名狙击手立即换上了

型突击步枪,而梅林森的主战武器是一把来自德意志第二帝国的冲锋枪,即由

&

公司生产的,大名鼎鼎的

型冲锋枪。

这种冲锋枪,在三年前才正式被德军采购,而且被命名为

,其公司研制与生产代号为

。早在一九五四年,

&

公司就启动了

型冲锋枪的研制工作,只是该公司随后把重点放在了自动步枪与突击步枪上,而且忙于完成德军的巨额订单,还要为众多友好国家生产枪支,所以

型突击步枪的研制工作进展缓慢。直到一九六四年,

&

公司才推出了

型的样枪,并且在次年向德军、地方警备部队与警察推荐该枪,最终在一九六六年得到了德军的认可,获得了第一笔军方订单。即为德军特种部队生产一千二百支冲锋枪。同一年,瑞士国防军也从

&

公司采购了一批

。成为这种冲锋枪的第一个海外用户。

由此,

的传奇历史开始了。

两年前,中方设法搞到了几把

,并且交给国内的几家枪械设计所,对该枪进行了全面深入的研究。

必须承认,

是一种非常优秀的冲锋枪。

虽然在外形上,甚至在内部结构上,

都可以看成是

自动步枪的缩小版,而

自动步枪并不成功。德军的准备量并不大,而且在装备不到十年后就被突击步枪取代,可这并不表示

继承了

的缺点。因为使用的是九毫米巴拉贝鲁姆手枪弹,所以

的缺点在

上反而成了优点。这就是。其采用的半自由枪机与滚柱闭锁方式。使其拥有极佳的射击稳定性,也就提高了射击精度。

在经验丰富的射手手上,

能够打出精确的长点射。甚至能用单手持控射击。

如果配上光学瞄准镜,甚至能够把

当成小型狙击步枪使用,其在两百米有效射程内的精度无可挑剔。

有趣的是,这么优秀的冲锋枪,在一九六九年之前的产量并不大。

德军在采购之后,并没有按照原定计划。用

广泛装备非战斗部队,比如做为装甲兵与飞行员的自卫武器使用。仅仅装备了部分特种部队,以及空降兵侦察部队。即便是民间用户的采购量也不是很大,即地方警察机构也只少量采购,并没有用其装备全部的武装警察部队。

原因很简单,

有一个很大的缺点,就是太贵了。

因为大量采用切削件,而且对加工精度有极高的要求,

的单价超过了

,比更加廉价的突击步枪贵了十倍不止。

在一九六六年,

的全套售价高达三千六百帝国马克。

要知道,一支突击步枪的售价不过三百二十帝国马克,即便是同样以昂贵出名的

也只能卖到二千八百帝国马克。

与售价相反的是,

的使用范围相当有限。

这就是,其弹药是九毫米巴拉贝鲁姆手枪弹。虽然这种手枪弹的性能很不错,但是其威力却差强人意。在中队里,九毫米巴拉贝鲁姆手枪弹只用在自卫手枪上,做为战斗手枪的弹药都十分勉强,不然中方也不会委托兵工厂开发取代该弹的十毫米手枪弹,并且以此为基础研制新式战斗手枪。

弹药的性能,直接决定了

的性能。

即便在理想条件下,

的有效射程也只有两百米,主要杀伤范围在一百米以内,大部分情况下的交战距离不会超过五十米。此外,手枪弹不足以穿透大部分障碍物,因此对付障碍物后面的敌人十分吃力。

更重要的是,德军已经装备了使用中间型弹药的突击步枪。

显然,德军并不需要一种使用手枪弹的冲锋枪,突击步枪不但拥有冲锋枪的火力,还拥有更大的威力,而且价格极为低廉。

当然,

也不是没有可取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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